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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ta回来你会怎么样选择(分手后再转给对方的钱能要回来吗)

2025-02-08 23:00 来源:故事志 点击:

分手后ta回来你会怎么样选择(分手后再转给对方的钱能要回来吗)

我是懂法的备妈,法律专业从业十一年,在主业之外,希望通过写作做一点有意义的事,关注我,每天分享法律知识干货,让你懂法不吃亏!

大家好,我是懂法的备妈,今天我们来聊一聊情侣相处中金钱往来如何认定的问题。

分手后ta回来你会怎么样选择(分手后再转给对方的钱能要回来吗)

今天是浪漫的一天,相信不少小情侣都给对方发了520、1314等等特殊意义的红包,而且还有鲜花、巧克力、蛋糕、烛光晚餐之类的,生活甜蜜蜜,羡煞旁人啊!

恋爱中,谈情说爱的记录不少,牵扯到钱的事情也多,谈恋爱不可能绕过“钱”这个字。

关系亲密时,大家对频繁的经济往来毫不在乎,甚至以此衡量对方“爱我有多深”。然而当感情生变时,这些就会成为财产纠纷的隐患。

我们对感情可以抱有美好的期望,但也要有风险意识,回归现实,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小宝(男)和小娜(女)通过网络认识并确定恋爱关系,小宝因创业缺钱,多次向小娜借款,小娜用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陆续借给小宝30万元,没有出具借条,也没有约定还款时间。

这30万元中,除了一些整数的转账以外,还有一笔520元、一笔1314元、一笔13145.20元。

一年后,二人分手,分手三个月后,小娜打电话要求小宝还钱,但是小宝只是口头承诺,迟迟不还钱。小娜只能起诉到法院,要求小宝归还借款本金30万元并支付利息。

但小宝在庭审中只承认收到小娜转的30万元,他认为这些钱都是小娜在两人谈恋爱期间基于示爱对自己做出的赠与行为,不是民间借贷。

相信多数女同胞在看完这个案例后,都会气愤得骂小宝是渣男,向女方借这么多钱还有脸说是赠与行为,感叹小娜遇人不淑,痴心错付。

但气愤归气愤,气愤完了,大家最想知道的应该是:小娜这30万元能不能要回来?

先说结论,结论一:那三笔520元、1314元、13145.20元的转账很可能是要不回来的。为什么呢?

因为520、1314、13145.20,是在双方恋爱期间转账的,谐音与情侣之间示爱语言高度一致,因此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小娜基于示爱对小宝做出的赠与行为。

什么是赠与行为呢?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结论二:除上述特殊数额转账外的其他转账,能不能要得回来取决于双方之间有没有借贷合意,这里的举证责任在小娜一方。

小娜向小宝转账的记录及转账的数额,都有相关的证据予以证明,小宝也承认收到了这么多钱,但问题是小娜能不能证明这些钱是小宝问她借的。

如果小娜在小宝未表示借钱的情况下,主动以微信转账、发红包等方式给小宝金钱,那不构成借款,只能认定赠与。

是不是倒吸一口凉气?!谈个恋爱怎么还人财两空呢!缺乏法律意识要不得呀!

那么小娜怎么做才能有把握要回这些钱呢?

让小宝写个借条,或者在转账或红包上备注款项用途,比如“这是你要的钱”,或者在微信里明确说明”这钱是你向我借的 ”等等。

在谈恋爱期间,让对方写借条之类的事确实比较困难,毕竟谈钱伤感情,但不谈钱的话,付出回报失衡,也许更容易走向分手,或者分手后引发经济纠纷,这不是更伤感情吗?

还是那句话,事先预防胜于事后弥补!

写到这里,其实备妈想说几句法律之外的话:

谈恋爱不可避免要涉及到钱,钱是个敏感话题,不适合摆在台面上明说,但一定要有这个意识。

作为女孩子一方,如果男方对自己做出了较多付出,自己要适当予以回礼或回报,实在是贵重的礼物或者大额的转账,最好不要接受。

你接受了的话,如果对方是个老实人,你会伤害到他的真情和金钱,毕竟大家赚钱都不容易,如果对方是个斤斤计较的人,以后他八成还会把自己付出的东西讨还回来,何必惹麻烦呢。

这年头,男方都比女方现实地多,能在恋爱中获利的女方越来越少。

如果自己很爱男方,而男方对自己又付出甚少,还经常向你提出借钱、转账的要求的话,你再喜欢对方也要提高警惕,即使是付出也要有个底线,及时止损,否则“恋爱脑”上身的结果就是白白付出真心、时间和金钱,损失惨重。何必要跟自己过不去呢!

作为男孩子一方,在谈恋爱时总是衡量付出回报比当然不可取,但也大可不必太放低身段,无底线的付出,精明或者不计较地砸钱都收获不了爱情。

先让自己变得优秀,有吸引优质女孩的资本,再擦亮眼睛,找到一个值得托付终生的好女孩,一心一意地对待,花一点钱,花一点心思,享受两情相悦的快乐,岂非美事一桩!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到此结束了,明天我们来聊一聊从银行贷款借给别人的后果问题,这个问题备妈最近发现十分常见,处理结果你意想不到。

我是懂法的备妈,法律知识精进中,关注我,一起学习法律知识,一起更好地生活!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