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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关系的财产怎么分

2025-05-31 01:31 来源:故事志 点击:

非法同居关系的财产怎么分

一、非法同居关系的财产怎么分

非法同居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具体的是: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份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非法同居关系的财产怎么分

非法同居,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两种情形:

一种情况是: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另一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均未婚,且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非法同居解除后,财产分割方法是:

一、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自行协商确定分割。即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

二、无协议或协商不成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因此,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应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其间所得财产不能简单地认定到底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还是个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二、同居关系财产应当怎么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能证明为一方的,归该个人所有;不能证明归于一方的,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它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应适用《民法典》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分割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